廣東省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
來源:廣東省政府【發布日期:2018-06-14】 點擊數:60362
廣東省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0年)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加快推進衛生強省、健康廣東建設,提升醫療衛生現代化管理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26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推進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加快醫療健康與互聯網深度融合,優化資源配置,創新服務模式,提高服務效率,降低服務成本,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健康需求。到2020年,支持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政策體系基本建立,基礎設施支撐體系逐步完善,醫療健康信息在政府、醫療衛生機構、居民之間共享應用,醫療健康服務供給更加優化可及、醫療健康服務更加智慧精準、醫患關系更加和諧、醫療健康服務業全面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走在全國前列。
二、主要任務
(一)大力發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允許醫療機構使用互聯網醫院作為第二名稱,在實體醫院基礎上,運用互聯網技術提供安全適宜的醫療服務,允許注冊或者備案的執業醫師在線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允許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后在線開具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處方。支持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搭建互聯網信息平臺,開展遠程醫療、健康咨詢、健康管理服務。2018年,“登峰計劃”重點建設醫院率先全面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到2020年,三甲醫院全面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二)完善“互聯網+醫療健康”價格及醫保支付政策。按照方便群眾就近就醫、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有效利用、支持“互聯網+醫療健康”可持續發展要求,及時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對基于互聯網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屬基本醫療服務的,按基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執行,并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對競爭較充分、個性化需求較強的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完善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全面實現跨省和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加快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對接整合,實現醫療保障數據與相關部門數據聯通共享。運用醫療大數據,推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大力推行醫保智能審核和實時監控,將臨床路徑、合理用藥、支付政策等規則嵌入醫院信息系統,實現事前提醒、事中監督、事后審核,嚴格醫療行為和費用監管。(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負責,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三)推動“互聯網+”醫療服務流程優化再造。大力發展基于新興信息技術的流程再造,改善醫療服務,加快實現網上預約掛號、預約分診、移動支付、診間結算、藥品物流配送、檢查檢驗報告推送等信息惠民便民服務。加快實現醫療聯合體醫療資源上下貫通、信息互通共享、業務高效協同,便捷開展預約診療、雙向轉診、遠程醫療等服務,促進醫療聯合體內醫療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實時查閱、互認共享,推進“基層檢查、上級診斷”,推動構建有序的分級診療格局。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優化醫院管理流程,提升醫院管理水平。到2019年底,整合醫療衛生資源,建成56家縣域遠程影像、心電中心,輻射轄區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到2020年,遠程醫療服務基本覆蓋縣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三級醫院非急診預約診療率達到90%以上。(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四)大力發展“互聯網+”公共衛生服務。加強醫療機構與公共衛生機構的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充分利用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膳食消費、環境因素、流行病學因素、蟲媒監測等數據,開展大數據分析和挖掘,加強對各種傳染病、慢性病、腫瘤、心腦血管等疾病的智能監測和精準預測。加強對老年人慢性病、兒童健康管理、兒童預防接種、孕產婦健康監測、嚴重精神障礙分類干預的在線管理,及時推送疫苗接種預約、兒童健康管理服務內容流程、健康教育等便民服務信息。利用互聯網新媒體手段,向公眾提供傳染病流行預警、傳染病防控知識和營養健康等信息。2018年,總結完善“互聯網+”結核病全流程管理模式;2019年開始,逐步推廣到其他慢性病、傳染病的病種管理。(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五)創新“互聯網+”健康管理服務。完善居民醫療健康信息,加強居民醫療健康信息管理,實現居民醫療健康信息一人一檔、連續記錄、動態更新、共享共用,發展覆蓋全生命周期的醫療健康信息服務。運用物聯網技術,實現對居民健康的實時監測、疾病預警、慢病篩查、主動干預、個性化評估,支持居民醫療健康信息自主在線查詢、居民健康自我管理。鼓勵發展網約護理、網約家庭醫生、網約家庭藥師等服務,為居民在線提供健康咨詢、慢性病隨防、延伸處方、健康管理等服務。(省衛生計生委負責)
(六)發展“互聯網+”藥品供應保障服務。加快廣州地區藥品采購平臺建設進度,盡快形成省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和廣州、深圳藥品采購平臺良性競爭機制。推廣處方流轉平臺,發展配送中心,支持醫院、藥品生產流通企業、藥店、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共同參與處方流轉、藥品物流配送。鼓勵社會力量建設和運營藥事服務平臺,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居民提供審方、合理用藥咨詢和精簡處方等社會化藥事服務。推廣智慧藥房,鼓勵醫院處方外配、信息共享,改造傳統藥品保障流程,為患者提供“一站式”藥事服務。加強基于互聯網的短缺藥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應業務協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食品藥品監督局,廣州市政府負責)
(七)加快“互聯網+醫療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充分利用“數字政府”統一身份認證、政務云、大數據等公共支撐平臺,集約建設“互聯網+醫療健康”公用基礎設施。加快建設省市兩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健全醫院信息平臺功能,規范數據采集,完善全員人口、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數據庫,促進全民健康信息共享應用。依托三甲醫院建設縣級醫院遠程醫療平臺,到2018年底,實現20個省級遠程醫療中心與56家縣人民醫院的信息聯結,提供遠程診療、遠程病理檢查、遠程手術指導、遠程教育等服務。(省衛生計生委、電子政務辦(籌)、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負責)
(八)大力發展醫療健康人工智能技術。依托高等院校、研究院所、高水平醫院、企業等,組建醫療健康大數據中心和研究院,推進大數據基礎理論、共性技術和醫療健康大數據研究。加強醫療健康人工智能技術研究、轉化和應用,全力推動醫療健康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搶占醫療健康人工智能制高點。推動全省醫療健康數據高標準匯聚、高質量共享、高水平挖掘、高層次應用。組建各類“互聯網+醫療健康”創新平臺,加快診療技術、人工智能技術與醫學設備深度融合,發展虛擬現實、語音識別、機器人、生物三維打印、影像識別、輔助決策系統等技術,推動影像、檢測、診斷、分析等醫學設備的數字化、智能化、微型化。在縣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廣泛應用人工智能技術、臨床輔助決策系統、智能化醫學設備,實現醫療健康服務快速、便捷、精準、智能。到2020年,醫療健康人工智能技術基本覆蓋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省衛生計生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負責)
(九)加快“互聯網+醫療健康”人才培養。鼓勵高等院校成立專門院系、開設相關專業、健全相關學科建設,多層次培養各類“互聯網+醫療健康”人才。大力引進“互聯網+醫療健康”專門人才、學科帶頭人和領軍人物。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醫療機構、社會組織等單位教育資源,建立醫療健康教育培訓云平臺,提供多樣化的教學資源。推動校企聯合、校院聯合、院企聯合,開展在崗、轉崗培訓,大力培養“互聯網+醫療健康”等復合型人才和科研團隊。(省教育廳、衛生計生委負責)
(十)規范“互聯網+醫療健康”質量監管。依托醫療機構、醫學科研機構、企業聯合建立“互聯網+醫療健康”質量控制中心,加強醫療健康服務全流程監管。推進網絡可信體系建設,“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產生的數據要全程留痕、可查詢、可追溯,滿足行業監管需求,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原則上不得出境,確需出境的應經過安全評估。盡快制定“互聯網+醫療健康”質量管理辦法和質量標準。(省衛生計生委、網信辦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策支持。各地要將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作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加強統籌協調,加大對信息化基礎設施、醫院信息化建設、人才培養等投入,形成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的長效保障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制定具體支持政策措施,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加強安全保障。建立統一規范、公開透明的“互聯網+醫療健康”安全監管體系。嚴格執行信息安全和健康醫療數據保密規定,建立完善個人隱私信息保護制度,嚴格保護患者的信息、用戶資料、基因數據等,加強“互聯網+醫療健康”信息系統、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完善安全防護評估機制,定期開展信息安全隱患排查、監管和預警。
(三)加強宣傳推廣。積極培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典型,總結推廣經驗,大力宣傳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的政策措施及成效,提高群眾知曉度和參與度,營造“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和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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