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發出繼續深入開展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3-06-26 點擊數:34342
衛生部辦公廳發出繼續深入開展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與去年相比,今年的專項整治活動對專科醫院的購用品種品規數量和抗菌藥物應用指標等也提出了明確要求。通知還明確,腹股溝疝修補術(包括補片修補術)等7種I類切口手術原則上不預防使用抗菌藥物。
通知規定,口腔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35種,腫瘤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35種,兒童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50種,精神病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10種,婦產醫院(含婦幼保健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40種。這5類專科醫院的抗菌藥物使用率門急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抗菌藥物使用強度也分別有具體要求。此外,通知對綜合醫院抗菌藥物應用今年增加了急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超過40%的要求。
I類切口手術預防使用抗菌藥物的管理是難點。通知規定,I類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比例不超過30%,其中,腹股溝疝修補術(包括補片修補術)甲狀腺疾病手術乳腺疾病手術關節鏡檢查手術頸動脈內膜剝脫手術顱骨腫物切除手術和經血管途徑介入診斷手術患者原則上不預防使用抗菌藥物;I類切口手術患者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時間不超過24小時。
通知還要求,醫療機構接受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治療的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前微生物檢驗樣本送檢率不低于50%;接受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治療的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檢率不低于80%。對出現抗菌藥物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級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后,仍出現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藥師未按照規定審核抗菌藥物處方與用藥醫囑,造成嚴重后果的,或者發現處方不適宜超常處方等情況未進行干預且無正當理由的,醫療機構應當取消其藥物調劑資格。醫師處方權和藥師藥物調劑資格取消后,在6個月內不得恢復。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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